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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海关查获走私废塑料700余吨

发布:2013-08-06 09:18 | 阅读:94

来源:卓创资讯

  根据《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》(公告2009年第 36号)规定:废轮胎及其切块属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、塑料废碎料及下脚料属国家限制进口固体废物。日前,南宁海关在地方公安机关和深圳海关缉私局的大力配合下,一举抓获以邓某某为首的走私“洋垃圾”团伙成员10名,查封位于南宁市郊的走私仓库一座,现场查获涉嫌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废塑料700余吨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旧轮胎1000余条,查扣各类书证、物证一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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